泰院学发〔2018〕32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目前我校设有“伯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鸿泰”奖助学金、“纬创”奖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为更好地落实社会助学项目,现将2018年度泰州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伯藜”助学金已另行通知):
一、“福彩”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人数:2018级江苏籍家庭困难学生40人。
2.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5000元/人,助学金汇入江苏省福彩中心统一办理的农业银行爱心助学卡中。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处分;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懂得感恩,阳光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高考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50%;
(5)2018年未接受其他社会类资助。
二、“鸿泰”奖助学金
1.奖助对象及人数: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45人,其中学业进步类10人、励志自强类10人、少数民族类5人、学术创新类10人、公益志愿类10人。
2.奖助标准:2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捐赠方要求须具备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纬创”奖助学金
1.奖助对象及人数:奖学金3人,助学金3人。
2.奖助标准:3000元/人。
3.奖学金申请条件:
(1)2019届优秀毕业生;
(2)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或专业排名在前20%);
(3)品德优秀,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
(4)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4.助学金申请条件:
(1)2019届优秀毕业生;
(2)通过学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均分75分以上(或专业排名在前30%);
(4)品德优秀,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
(5)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四、工作流程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10月15-10月16日)。申请“福彩”助学金,需递交《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1000字以内的申报陈述;申请“鸿泰”奖助学金,需递交《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纬创”奖助学金,需递交《“纬创泰州优秀学子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奖学金申报者需提供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个社会奖助学金只可申请一项。
2.各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10月16-10月19日)。根据名额分配(附件1),综合学生表现,上报候选人名单,“福彩”助学金需填写2018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学校评审(10月20日-10月26日)。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差额确定社会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名单,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分别报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鸿泰”基金会和纬创资通(泰州)有限公司。
4.举行仪式并发放奖助学金。
五、其他事项
1.各院(系)对申报人员需严格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日。
2.各院(系)于10月19日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此项工作联系人:杨卉老师,电话:13016745008。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社会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1
社会奖助学金人数分配表
学院(总人数/非2018级学生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 “福彩”助学金上报人数 | “鸿泰”奖助学金上报人数 | “纬创”奖助学金上报人数 |
(997/173/28) | 6 | 各学院每分类上报人数: 学业进步类2人 励志自强类2人 少数民族类1人 学术创新类2人 公益志愿类2人 | 各学院奖学金上报1人 助学金上报1人 |
计算机学院 (991/195/30) | 6 | ||
数理学院 (663/137/21) | 4 | ||
外国语学院 (914/190/26) | 6 | ||
医药化工学院 (635/108/28) | 6 | ||
教科学院 (940/108/11) | 2 | ||
船机学院 (455/124/49) | 10 | ||
音乐学院 (591/84/17) | 4 | ||
美术学院 (727/144/25) | 5 | ||
经管学院 (1027/204/49) | 10 | ||
体育系 (24/5) | 0 | ||
合 计 (7963/1472/) | 59 | 99 | 22 |
附件2
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所在院、校 | 班级 | |||||||
家庭地址 | 县(市、区) 镇(乡) | |||||||
联系方式 | ||||||||
家庭基本情况 | 父亲 | 工作单位 | ||||||
母亲 | 工作单位 | |||||||
家庭人口 | ||||||||
家庭上年纯收入情况 | ||||||||
申请理由 | (详细填写) | |||||||
院系评审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 |||||||
学校评审及公示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校,一份报省福利彩票发行中。
附件3:
2018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就读高校及专业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单位(盖章)
附件4
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 学院 | 民族 | ||||||||||
班级专业 | 学号 | 政治面貌 | ||||||||||
宿舍号 | 手机 | |||||||||||
平均学分绩点 | 综合素质 测试排名 | 第一 学期 | 第二 学期 | 第三 学期 | 第四 学期 | 第五 学期 | 第六 学期 | 第七 学期 | 第八 学期 | |||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困难类别 | 家庭情况量化测评得分 | ||||||||||
获得其他 奖助学金情况 | ||||||||||||
家庭情况 | ||||||||||||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 ||||||||||||
荣誉奖励 | ||||||||||||
承诺书 | 本人所提供信息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日期: | |||||||||||
班主任或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日期: | |||||||||||
学院意见 | 签字: 日期: |
附件5
“纬创泰州优秀学子奖助学金”申请表
市镇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近 期 免 冠 照 片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
现在读学历 | 现在读学制 | ||||||
申 报 类 型 | 奖学金□ | 申报对象:应届本科/大专/中专生 申报条件: 1. 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者;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或在专业排名中为前20%; 4. 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 |||||
助学金□ | 申报对象:家庭贫困的应届本科/大专/中专生 申报条件: 1. 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者;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平均达75分以上﹐或在专业排名中为前30%; 4. 家庭经济困难, 需提供社区开具之相关证明; 5. 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 ||||||
就业奖助学金□ | 申报对象:在读本科/大专/中专生 申报条件: 1. 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者; 2. 实习期间表现优异; 3. 在纬创实习至少三个月以上;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需提供社区开具之相关证明). | ||||||
高中毕业学校 | 学校 年级 班 | ||||||
就读高等院校 | 院校系 专业班级 | ||||||
专业特长及 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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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读学校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纬创资通 (泰州)有限公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泰州市开发区 管委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请提供上一学期成绩单(盖章有效)以及大学期间获得荣誉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
2.如申报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3.本表一式二份,纬创资通(泰州)有限公司、泰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