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和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泰州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泰州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特此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管理对象与主要内容
1. 本决定中的“实验室”包括承担实验教学、生产实习、技术开发等任务的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及实习工厂等。
2.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设施工作情况、水电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场地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环境保护等。
三、分级管理体系及职责
1. 学院总支书记和院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实验师等人员;落实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改造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资金。
2.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两级)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落实实验室安全的人员、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准入;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评估,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 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分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包括学生实验守则、教师实验守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对实验室实验师进行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其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分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定期向分管院长反应实验室安全状况,实验室主任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实验室实验师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协助实验室主任建立分管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按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验室实验师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例检;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维护实验设备,保持实验室设备有序整洁;加强对非相关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管理,非相关人员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实验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并保持其良好状态;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有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5. 实验室工勤岗人员的主要职责为:配合教学、科研需求开关实验室;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实验室安全;在实验室使用后检查实验室电源是切断情况,门窗关闭情况,并做好安全记录;严格管理实验室钥匙,避免发生实验室设备遗失;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及时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
6. 实验课教师的主要安全职责为: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实验开始前检查实验设备,防止使用带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监督学生的实验操作,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纠正;实验结束后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回收危险物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联系实验室实验师;掌握必要的消防和急救知识,及时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
四、实施与保障
1. 切实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2. 学院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的隐患整改能够顺利实施。
3. 自本决定执行始,各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实验师应自觉与学院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4. 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作为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与相关办法若与国家、学校等相关法规、政策、办法相抵触,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本规定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5月
附录:201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体系对应人员
201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体系对应人员名单
学院总支书记:董学森
学院院长:张中国
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钱进
软件工程与技术实验室:
实验室主任: 任向民
实验室实验师: 顾冬霞
网络感知与应用实验室:
实验室主任: 花丽
实验室实验师:朱晔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实验室:
实验室主任: 仲崇高
实验室实验师:李云
区域信息化研究所:
实验室主任、实验师:刘立军
实验实训管理办公室: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