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院学发〔2019〕42号
关于做好2019年“鸿泰”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鸿泰”奖助学金由泰州学院校友捐资,于2018年设立,按年资助一定数量的有志、有为的优秀学子,助其成长、成材。为更好地落实助学项目,现将2019年度“鸿泰”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奖助对象及人数: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55人,其中学业进步类10人、励志自强类10人、少数民族类5人、学术创新类10人、公益志愿类10人、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10人。
2.奖助标准:2000元/人,十佳大学生1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本年度已享受“伯藜”或其他社会助学金的学生不可申请;
(6)捐赠方要求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类别 | 申请要求 |
学业进步类 | 应通过当年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其学业成绩较上一学年有显著提高,班级排名提高10%以上。 |
励志自强类 | 应通过当年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勤俭节约、积极乐观、自强不息;上一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 |
少数民族类 | 少数民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勤学上进,品学兼优,上一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50%或成绩较上一学年有明显进步。 |
学术创新类 | 作为团队负责人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学术科研等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上一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 |
公益志愿类 | 热心公益,甘于奉献,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上一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30%。 |
获评泰州学院年度“十佳大学生”的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奖学金,无需评审但需提交申请表。
二、工作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10月30日-11月1日)。递交《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教务系统导出成绩单(需显示补考或重修情况)、2018-2019学年成绩和综测班级排名(少数民族类和学业进步类还需提供2017-2018学年排名)。
2.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11月2日-11月8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结合学生实际表现组织学院内部初审,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卉老师处,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上报名额不限)。
3.学校评审(11月9日)。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鸿泰”奖助学金奖助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4.如有疑问,可与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23-80769094。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鸿泰”奖助学金 评审 通知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1
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 | 班级 | 民族 | ||||||
姓名 | 学号 | 职务 | ||||||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 家庭情况量化测评得分 | |||||||
申报类别 | □学业进步类□励志自强类□少数民族类 □学术创新类□公益志愿类□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 | |||||||
成绩排名 | 2017-2018学年名次/班级总人数 | 2018-2019学年名次/班级总人数 | 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 2018-2019学年 名次/班级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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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已获得 奖助学金情况含学费减免 | ||||||||
获奖情况 | 例: 2018年10月 一等奖学金 2018年12月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江苏省一等奖 2019年5月 《****学报》第*期发表《论文名称》 | |||||||
申报陈述 (根据申报类别填写) | ||||||||
承诺书 | 本人所提供信息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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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或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2019年“鸿泰”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民族 | 困难等级 | 申报类别 | 成绩排名 | 综测排名 | 获奖情况 |